□吴睿鸫
近日,网传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两份《执行裁定书》中,出现了“安徽省南京市”的字样。12月5日,南都记者注意到,12月5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对网络热议的错误表述“安徽省南京市”一事进行了回应,法院已予纠正,同时责令相关责任人做出深刻检讨,并对其严肃追责。法院将以此为鉴,强化管理,切实提升裁判文书质量。(12月6日《南方都市报》)
裁判文书作为人民法院诉讼活动的最终载体,是全部司法过程的记录,是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关键凭证,是案件最重要、最严肃的法律材料,是衡量法官办案水平的重要“标尺”,是普通老百姓感受公平正义的重要“窗口”。应当说,切实保障裁判文书规范化,不出现任何闪失,是法官应具备的最为基本职业能力。
然而,福田区人民法院的这份法律文书,竟然错写成“安徽省南京市”,出现如此低级错误,不仅反映出裁判文书经手人职业素养和职业精神的严重缺失,校验、审核环节层层失守,也很难让当事人相信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严肃对待,甚至会影响到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眼下,凡是法律规定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都要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笔者通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得知,截至12月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超过1.43亿份,访问总量超过1077亿次。这意味着,1077亿次的点击量,就是1077亿人次的公开监督。此次裁判文书错写“安徽省南京市”的截图,就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被“眼尖”的网友发现,倘若没有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类似的低级错误,很可能被忽视掉。
实际上,早在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就下发了《关于全面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切实防止低级错误反复发生的紧急通知》,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切实提升上网裁判文书质量。紧接着,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和上网裁判文书质量评查活动在全国陆续开展,并持续到现在。
遗憾的是,若干年过去了,法院文书上的低级错误仍然屡屡出现。目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已公布的法院文书中,还存在不少地名表述差错“甘肃银川”“甘肃西宁”“青海兰州”“青海银川”等。譬如,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人民法院今年公布的吴某某、王某某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称,根据当事人陈述和审查确认的证据,查明事实如下:原告吴某某与被告王某某二人于甘肃银川相识,后来二人一起去浙江慈溪打工……
法律文书不容低级错误频现,一方面强化责任意识。裁判文书存在明显低级错误,反映出个别法官工作作风不严谨、工作态度不扎实、职业能力欠缺,因此,要不断强化思想认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日常培训,切实保证每一个裁判文书,以权威性和真实无误的面目示人;同时,完善审核机制。严格文书审核把关力度,严防裁判文书“带病出门”“带病送达”等问题发生,将问题文书消灭于萌芽;此外,强化司法问责。一旦发现有瑕疵的文书,要积极追责、问责。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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