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逸 (陕西师范大学)
9月18日,深圳日本人学校的一名学生在上学途中被歹徒持刀伤害,最终抢救无效于19日凌晨去世。记者从深圳警方获悉,经调查,该案属偶发个案,犯罪嫌疑人钟某对持刀伤害学生行为供认不讳,已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9月20日《深圳特区报》)
此事件引发舆论的广泛关注,一方面是因为案件行为的恶劣,歹徒对一名仅有10岁的儿童,在上学途中发动袭击。动机既非出于谋财亦非是特定的报复,对社会治安有不同于一般事件的危害性。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案发双方以及时间的政治敏感性。在9月18日,即“九一八事变”纪念日当天,一名中国人袭击了一名日本人。双方敏感的身份更容易引发一些联想,从而将刑事案件上升到更容易引发舆论的高度。我们固然坚定不移地站在法治,站在社会稳定的立场上,但也不能忽视这起事件背后的可能因素。
在对待侵华日军及其罪行,我国向来一以贯之反对日本法西斯主义,并严厉斥责其给被侵略国带来的苦难。前些时间上映的《里斯本丸沉没》正是例证。日本侵华犯下的累累罪行是不容忽视,也不会被忘却的。
但是,必须铭记的不只有日本法西斯犯下的滔天罪行,法治思维以及人伦底线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基本准则。无论是哪一国的国民,在华读书,合法合理,无可厚非,不该承受无妄之灾。对一位年仅10岁的小学生,在其上学途中突然袭击,充分说明嫌疑人并不是没有选择的随机攻击,而是挑选了一个弱小的对象,在其缺少防备的时间段进行作案。
鲁迅说过,“弱者抽刀向更弱者”。无论有着多么冠冕堂皇的托辞,都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理由。向一名手无寸铁的学生发动袭击,是一项毋庸置疑的犯罪行为。这在一个法治社会中,都是与文明相悖的。无论如何,一名懵懂的小学生,不应该替日本法西斯赎罪;日本法西斯犯下的累累罪行,也不是这名日本小学生应该承担的。以正义之名犯下罪恶,只会玷污正义。
我国向来在坚持原则底线的前提下,坚持开放包容。 对另一国在本国就读的学生展开袭击,无论如何不利于两国正常的交往。而一个稳定平等的外交关系,不论对于促进经济贸易还是达成历史共识都是必要条件。这样的事件无疑会造成不良的外交影响,反而是不利于中日两国人民友好往来的。
坚持法治,铭记历史,友好外交,需要我们严肃认真对待此事,尽快依法妥善处理。只有经过严格的调查,得出严谨的司法结论并公之于众才是化解此事负面影响的合理途径。
来源:红网
作者:李逸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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