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喆 (河西学院)
近日,一段视频在社交媒体上迅速发酵,引发了公众对物业管理问题的广泛关注。视频中,一位业主愤怒地展示着近一年来高昂的物业费账单,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小区内杂草丛生的绿化带、频繁故障的电梯和长时间无人清理的垃圾。这一幕不仅触目惊心,更成了全国各地业主共同心声的缩影——物业管理乱象频出,业主权益屡遭侵害。此事件的曝光,再次将物业管理的公正性与服务质量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9月12日 央广网)
在石家庄王先生的经历中,高额的物业费与不尽如人意的服务质量形成鲜明对比,但类似这样关于期望与现实的冲突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屡见不鲜。物业费是“金银满盆” ,服务却总在暗暗“潜水”?物业公司总开“空头支票”,公众怎能不生“炒掉”物业的想法?这种理想与真实的巨大落差不仅关乎金钱,也触及了业主对生活品质的基本诉求,更是社区和谐与居民幸福感的基础受到挑战的信号。
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提供者,往往掌握着社区管理的主导权,而业主作为服务的消费者和社区的主体,却在决策中处于相对弱势的位置,好似是物业的“承诺仅供参考”,具体细节的解释权供己所有。这种不对等的权力关系,加之信息不对称,导致业主在面对服务不达标时往往处于不利地位。这种信息壁垒不仅加剧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信任危机,还可能导致业主权益在无意识中被侵蚀,而物业公司则可能因缺乏有效监督而降低服务质量,形成恶性循环。
虽说不能一棒子打死所有,能提供优质服务的物业公司也绝非“珍稀动物”,但缩水的管理也确实存在,那么绿叶金枝下的阴影,该怎么“拨云见日”呢?首当其冲的应是政府加强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物业公司与业主的权利义务,以此来保障好业主的知情权与基本的权益。在此基础上也要做好外部的监管,建立第三方评估与监督机制,定期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公正评价,确保服务标准与业主需求相匹配。同时,加强对业主的组织建设,提升业主的维权意识与能力,促进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平等对话与合作。
总之,物业公司要完成从“管理者”到“服务者”的思想转变,这不仅仅是一次思想理念的变革,更是对社会责任和价值观念的重新塑造。让家的概念不再只是居住的空间,更是温暖的港湾,安心的地方。
来源:红网
作者:魏喆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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