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晶莹(重庆大学)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终结内蒙古大学南校区东院食堂涉嫌用鸭肉冒充牛、羊肉提供餐饮服务一案,并向内蒙古大学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经查,内蒙古大学南校区东院食堂二楼2号档口、9号档口、11号档口、三楼12号档口及清真餐厅自2023年3月10日起陆续开始使用鸭肉冒充牛肉或羊肉烹饪菜品提供餐饮服务。(9月9日 央广网)
据了解,该涉案餐饮企业和内蒙古大学属于承包关系,个体商户常态化管理归企业,但合法主体是内蒙古大学,学校负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目前已与涉案企业解除合同,校方接管经营。有网友表示,内蒙古不缺牛羊肉,内蒙古大学此举是“缺德行”。
“挂羊头卖鸭肉”背后,是对学生权益和食品安全的轻视。高校食堂“外包”无可厚非,但承包企业的“偷梁换柱”得以实现,很大程度上还应当归咎于食堂监管的“外包”。食堂管理者疏于监管,使企业获取利益最大化,却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学生的身体健康与食堂的名誉。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高校食堂担负起自身责任,严于监管,守牢底线,才能让学生在食堂也能吃上一份“安心饭”。
来源:红网
作者:黄晶莹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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