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波
手持篮球、穿着科比标志性的24号球衣,直播间播放《see you again》等背景音乐,直播内容显示“模仿秀,孩子们,我回来了”……近日,一名男子在直播时模仿已故篮球明星科比引发热议。(6月18日《法治日报》)
在数字化时代,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众多主播通过模仿明星的长相、举止乃至衣着风格,吸引大量网友的目光。这些模仿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众对明星的猎奇心理,也为模仿者带来了可观的流量和收益。但是,当“模仿秀”的边界逐渐模糊,甚至触及法律红线时,我们不得不警惕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模仿本身是一种艺术表达,它源于对原作的欣赏和致敬。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形象和声誉是他们辛勤付出和努力的结晶。然而,当模仿者为了获取更多的流量和关注度,开始刻意模仿明星的言行举止,利用明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误导观众,让他们误以为带货商品与明星有关,通过模仿其形象来蹭流量、卖货盈利,甚至侵犯其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时,这场“秀”就已经越过了应有的界限。这种毫无底线的模仿行为,不仅损害了明星的形象和声誉,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不仅是对被模仿者的不尊重,更是对法律底线的挑战。
对于此类行为,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首先,要明确模仿行为的界限和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为监管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其次,要加强执法力度,对侵犯他人权益的模仿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形成有效的震慑。同时,监管部门还应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查处和曝光违规行为,让侵权者无所遁形。
直播平台作为“模仿秀”的主要舞台,也应该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要完善技术手段,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模仿内容的审核和监管,确保内容的合规性。还要建立严格的信用惩戒机制,对违规主播进行信用降级、限制直播权限等处罚,让违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同时,我们也要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不盲目追捧模仿者,共同维护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需要的是一种包容而理性的态度,既要欣赏“模仿秀”带来的精彩和乐趣,也要警惕其可能“秀”出了界限。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模仿秀”回归其本质,真正成为一场场精彩纷呈的表演,而不是一场场越界的闹剧。
来源:红网
作者:宋波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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