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予
最高人民法院15日发布4起涉及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彰显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严惩各类危害未成年人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不手软、坚持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松懈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以及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安全的食品首先是“产”出来的,但同时安全的食品也是“管”出来的。应该说,这4起案例中,无论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日常食品,还是涉及校园配餐,并非是起点,也绝对不是终点。不难看出,食品安全带来的隐忧不容小觑。当然,一个不争事实摆在眼前,现实中,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数量庞大,食品的流通环节范围甚广,加上监管人员数量相对有限,带给监管部门发现问题、防治问题一定的难度。但这不足以成为困扰涉及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理由。密织未成年人食品安全保护网,尤需重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现象。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关系青少年健康成长和亿万家庭幸福,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而由于未成年人辨别能力差、自我控制力弱,为他们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案例中,一起是某孕婴用品店故意以“调节过敏体质”的说辞误导消费者购买产品,构成欺诈;另一起则是被告人靳某,结伙将他人生产的超过保质期的奶制品,以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改换包装等方式销售牟取利益。对此,严抓严管严惩不能或缺。
有这样一句话说得好:“修剪枝叶可治标,移盆换土能根治。”只要将食品领域链条全覆盖,产品全覆盖,编织好食品安全的刑事法网,就能得到遏制。从2015年,被誉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出台,到2019年再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从细化食品安全法原则规定,到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再到针对具体问题的监管举措。高压之下,如何对危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坚决说“不”,还得弥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形成层层追溯、相互制约的机制,将法治的“利剑”高悬。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不能寄望于“秋后算账”“亡羊补牢”。种种事实说明,既往发生的一些食品安全事故,并不完全是缘于不法商人过于精明,而源于执行层面的无力,源于不安全食品的流通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拧紧从生产加工到流通全过程的“安全阀”,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绩考核,明确监管部门职责,杜绝食品安全领域监管主体认定不明确、跨区域食品安全问题监管力度不强等问题;积极发动全体民众参与到食品安全问题防范的总布局,利用好有效传播媒介、奖励方式,形成监督闭环要常抓不懈。
千里河堤毁于蚁穴。密织未成年人食品安全保护网,既是一项责任重大、十分紧迫的工作,又是一项需要长期努力、扎实推进的艰巨任务。唯有对违法问题深挖彻查、紧盯不放,对不法分子严惩重处、绝不姑息,用最坚决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凝聚起维护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才会让不安全食品没有市场,让不法分子如过街老鼠、无处藏身。
来源:红网
作者:鱼予
编辑:颜新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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