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嘉多 俞佳欣(渤海大学)
有网友发帖称“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大队有多辆公务燃油车无牌上路行驶,存在安全隐患,且态度嚣张,涉嫌违法。6月4日,新闻记者对此事核实采访时,被工作人员反怼“跟你们有啥关系”,并威胁媒体“我跟你这个事没完”。该名工作人员表示,《陕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对景区内的巡查车辆另有规定,还称“地方法严于细于大法”。该事件迅速引发网上一片谴责之声,网友戏称这是“西安宪法”。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所有机动车必须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车牌后,方可上路行驶,如果需要临时上路行驶,也必须取得临时通行牌证。从法律法规的条文上,从来没听说过公车可以无牌上路行驶。特别是在执法过程中,执法者公然违法,自己先成了不法分子,还有什么资格执法?针对工作人员所宣称的“地方法严于细于大法”,只是掩饰违法行为的借口。在他口中所谓的“地方法”即《陕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也明确表示,严格实行一车一牌的车牌管理使用规定,并无可以无牌上路的特殊规定。工作人员如此信口开河地“找理由”,既暴露出其蔑视法律的狂妄,也暴露了其无法无天的特权思想。
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国家公职人员更应该以身作则,带头守法。如果执法者都理直气壮地公然违法,还有什么公信力可言?还有什么资格执法?你本身就是妥妥的不法分子啊!不法分子执法,岂不是成了最大的笑话!
很难想象,这样满脑子特权思想、自己都漠视法规、玩弄法律的人能公正执法?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你能保证这样的人不会搞权力寻租,权力兑现?不吃拿卡要?透过其嚣张的态度已经可以看出,他们面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已经习以为常,并享受其中了。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下, 不仅仅是要每个人守法, 政府各部门更要守法,要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才能约束权力,让权力不至于失控,掌握权力的人不会为所欲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是用来炫耀和滥用的,特权思想必然会导致权力发生异化和基层矛盾的激化,这样满脑子特权思想的公职人员显然没教育好,别说配不配穿执法监察大队这身衣服,就连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都不合格。
事后不久,临潼区秦保局发布情况说明称:针对在采访报道中个别干部的言论、态度等问题,我局正在积极接受配合临潼区纪委监委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并表示将举一反三,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和干部作风教育,扎实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有个好态度当然是好的,但笔者认为,临潼区秦保局对这件事情的性质本身远远就没有认识到位,或者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这个声明更像是息事宁人,罚酒三杯。多辆公务车无牌行驶,是多人违法,说明这种现象不是一天两天,而且普遍存在,与单位的姑息纵容脱不了干系。态度嚣张威胁记者的表现,恐怕也只是不小心说出了这些人平时的心里话,岂仅仅是个别言论和态度不好的问题?执法大队违法,公职人员成了不法分子,性质非常严重,管理者更难辞其咎。
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不是网友舆论监督发帖曝光,恐怕监察大队还会我行我素继续违法。既然临潼区秦保局情况说明中表明了坚决的态度,那么就让大家拭目以待,看看他们是如何刀刃向内,绝不姑息,严肃处理的。
来源:红网
作者:孟嘉多 俞佳欣
编辑:颜新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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